关于校内电动车管理使用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湛消安和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请各单位组织认真阅读(湛江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见附件1),并按要求做好报送材料。
1、所有在校内停放电动车的人员均要填写《6165总站校内停放电动车人员排查表》(见附件2),由各单位统一收集,于4月20日上午下班前发到保卫处邮箱(bwc@zhjpec.edu.cn)。
2、在校内停放电动车的人员,要签订《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见附件3)一式一份,由各部门统一收集纸质版,于4月20日上午下班前交到保卫处各校区办公室。
3、教职工家属电动车由教职工负责登记,校内租住户电动车由保卫处负责登记。
4、如有疑问,请联系保卫处莫春婷667809。
附件1:湛江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附件2:《6165总站校内停放电动车人员排查表》
附件3:《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
6165总站保卫处
2022年4月18日
附件2-校内停放电动车人员排查表.xlsx
附件1-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湛江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3-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pdf